为厚植学生家国情怀与责任担当,涵养服务奉献、躬身实干的青年品格,表彰优秀学子在学生工作、公益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沪交学〔2026〕38号)、《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致远学院2025-2026学年“致远阳光领袖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致远学院2023、2024级荣誉计划全体学生。
二、 申请者基本要求:
(一)符合《上海交通大学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沪交学〔2026〕38号)、《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
(二)思想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三)具备优秀的独立思考与统筹实干能力,积极关注社会民生,善于发现现实问题,并通过实践赋能基层建设;
(四)在参评学年内担任学生党支部委员、团支书、班长、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学院自设学生组织核心骨干、校级学生组织核心骨干,以及其他在先锋模范、服务师生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五)之前已获评致远阳光领袖一等奖学金的同学不可再次参评。
三、 奖励标准及名额:
致远阳光领袖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学年评选名额不超过20个。
四、 评选时间及流程:
(一)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1)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表格命名格式:“学号+姓名+致远阳光领袖奖学金汇总表”;
(2)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表格命名格式:“学号+姓名+致远阳光领袖奖学金申请表”;
(3)奖学金申请书(附件3),表格命名格式:“学号+姓名+致远阳光领袖奖学金申请书”;
(4)佐证材料(如:获奖荣誉证书扫描件)
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7日(周三)17:00(含)。电子版申请材料请打包并命名为“姓名+致远阳光领袖奖学金申请材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书请同时包含word格式与pdf格式两份文件。
2. 申请材料初审。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按照不超过当年评定名额的1.5倍确定入围答辩学生名单;
3.现场答辩:2026年10月14日(暂定),答辩要求:候选人进行3分钟ppt答辩(答辩ppt请于2026年10月11日(周二)22:00(含)前上传至链接:https://pan.sjtu.edu.cn/web/collect/adc9dbe873fb57808b6724003c31ba1c,以“姓名+致远阳光领袖答辩”命名)。展示结束后由评委提问,最后由现场互评+评委打分得出最终结果。(具体操作细则请参见附件4:《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致远阳光领袖奖学金”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4. 集体评审。学院评审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复审评定;
5.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 其他
1. 咨询邮箱:zysw@sjtu.edu.cn,咨询请注明学生姓名、班级、学号、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致远阳光领袖奖学金咨询”。
2. 以上评审时间如有调整,以具体施行时间为准。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已发放奖学金的,应予追回。
4. 本次评选实施办法由致远学院学生培养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致远阳光领袖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致远阳光领袖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致远阳光领袖奖学金申请书.docx
附件4:《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致远阳光领袖奖学金”评审工作管理办法》.pdf
致远学院学生培养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