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境外交流手续办理指南
(一)学院手续
学生需登录“交我办”,进入“学在交大”板块,提交:
“致远学院请假与交流申请”
申请时须上传:
《家长知情承诺书》;境外学术交流家长知情同意书.docx
邀请函、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等项目证明材料;
学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学生提交申请后,应主动跟进审批进度,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并根据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办理学校相关手续。
注:修课项目须在报名前向项目主任提交选课计划,经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学校手续
备注:生物医学科学强基计划学生无需办理本项手续。
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需登录“交我办”,进入“国际交流”板块,填写:
“因公出国(境)申请”
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出访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并在附件上传邀请函/录取信、请假单、致远学院校外交流申请表、往返航班截图(无需付款)等相关材料
填写时请注意:
出访时间原则上应与邀请函、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保持一致;
原则上允许比邀请函开始日期提前一天抵达、比邀请函结束日期延后一天返程;
学校原则上不予审批超出上述范围的申请;
学校审批通过后,系统将生成批件。
(三)完成行前安全承诺
学生须联系合作交流办公室,在出访前完成行前安全承诺书签署。
完成上述全部手续后,方可出访。
请勿在手续未完成的情况下提前离境。
(四)提交导师评价
学生须在研修结束后第一时间联系导师,由其完成研修评价。未取得导师评价者,将不具备研修专项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导师评价提交窗口:
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天文)
理科(计算机科学、生物医学科学)
境内校外科研实习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境内校外科研实习项目主要包含我院学生通过自行联系或学院协助赴境内其它一流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的高水平科学研究活动。为规范管理、资助我院学生参加此类实习活动,学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暂行),自2023年3月起施行。
申报流程如下:
在"交我办"——“学在交大”板块填写提交“致远学院请假与交流申请”,需上传单位接收函(或邀请信、录取通知书)以及家长知情承诺书。(系统操作指南)
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一、 出访申请需在出发前至少提前两周发起。
二、 学院设立“境内校外研修专项奖学金”提供资助。
(一)申请条件
1、实习项目时长在四周及以上;
2、研修期间学术表现良好;
3、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校外实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助标准
奖学金分为生活补贴和旅费补贴:
1、 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2000元人民币/月。按实际在外月数发放,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时间比例折算。
2、旅费补贴
旅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贴(高铁二等座,飞机经济舱)。
*实习地点位于上海市内的,不享受生活补贴及旅费补贴。学院牵头开展的院级项目,由学院按照项目发布时确定的资助标准进行资助。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研修结束后立即撰写研修总结(模板:研修总结与感悟-姓名-专业-年级.doc),并联系导师提交研修评价。
导师评价函提交窗口: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天文)、理科(计算机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科。ACM班请直接发送至项目主任。
报名链接(按专业提交):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科学、生命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天文、工科
三、本管理文件由致远学院合作与交流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
2025年12月9日
《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学生境外交流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学生境外研修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




境外毕业设计办理细则
- 申请人在拟出国(境)前3个月向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致远学院和境外任课教授双方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 审核通过的学生须持对方学校正式的邀请信等相关证明和申请材料交予注册与学务中心和实践教学办公室审批备案,以“公派交流”的方式在出国(境)前办理好学校出境审批手续 ;
- 学生在境外期间,须按学校的要求提交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报告等,遵循学校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相关过程管理;
- 学生返校后须提交在境外进行毕业论文研究工作的所有资料,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或专业教学委员会)审核其是否达到学校论文水平及是否给予答辩资格。参与学校答辩者方能获得毕业论文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