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8 阅读次数:24

为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读本科生,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致远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标准及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2025-2026学年致远学院可分配名额共2个。

二、 申请范围

致远学院2023、2024、2025级理科荣誉计划学生,且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列入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

三、 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6.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原则上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不低于60%。

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只能获评一项, 严格不兼得。

四、评选流程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院系评审小组负责评审,综合考虑各年级、各专业人数、学生本人综合情况进行决定。

1. 院系确定评审小组

致远学院评审小组由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帮困的思政教师等组成,评审小组将有关精神传达给学生并严格按评审要求, 组织学生申报。

2. 学生提交材料

学院确定拟获评名单前暂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如下:

①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励志申请审批表”,填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附件2)”及填写说明,严格按照样表及填写说明要求填写,表中申请人签名、院系审核意见和学校审核意见申请阶段无需填写,其余所有内容均电子输入填写;

② 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附件3),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励志事迹材料”;

③ 2025-2026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励志汇总表” 。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22日(周二)20:00前发送至邮箱:zysw@sjtu.edu.cn,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国励志申请”。

3. 审核并上报申请材料

9月23日-25日,院系评审小组审核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处汇总、审核后,提交材料至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经校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央主管部门批复。

咨询邮箱:zysw@sjtu.edu.cn,咨询请注明学生姓名、班级、学号、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姓名+国励志咨询”。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pdf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docx

附件4:2025-2026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

致远学院学生培养办公室

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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