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本科生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 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 号)以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 号)、《上海交通大学关于修订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教学[2026]38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致远学院 2025-2026 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2025-2026学年致远学院可分配名额共18个。
二、申请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致远学院2023级、2024级、2025级理科荣誉计划全体学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同时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并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只能获评一项, 严格不兼得。
四、评选流程
1、院系确定评审小组
致远学院评审小组由项目主任、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副院长、思政教师、教务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评审小组将有关精神传达给学生并严格按指定名额组织学生申报。
2、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学院确定拟获评名单前暂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如下:
①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奖申请审批表”,填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2)”及填写说明,表中所有字段需严格按照样表及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否则可能导致信息无法导入系统;
② 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附件3),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奖个人事迹材料”;
③ 2025-2026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奖汇总表” 。
以上电子版申请材料请于9月20日(周日)20:00前发送至邮箱:zysw@sjtu.edu.cn,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国奖申请”。
3、审核申请材料
9月21日-22日,院系评审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各专业、各年级人数、学生本人综合情况进行决定。
4、学院公示
公示期自9月23日起至9月24日止,公示无异议后,拟获奖名单报学生处。
10月19日前,学生处审核材料,组织召开校级奖助学金领导小组评审会并将名单进行校级公示。
咨询邮箱:zysw@sjtu.edu.cn, 咨询请注明学生姓名、班级、学号、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姓名+国奖咨询”。
附件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x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内含填写说明和注意事项,填写附件1之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pdf
附件4:《2025-2026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致远学院学生培养办公室
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