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阅读次数:4

为激励我院本科生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致远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情况

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8000元,2022-2023学年致远学院可分配名额共15个。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

二、 申请范围

致远学院2020、2021、2022级理科荣誉计划全体在册学生。

三、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含10%)。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但达到前30%(含30%),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同时,需要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四、评选流程

1. 院系评审小组确定

评审小组组成:项目主任、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副院长、思政教师、教务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评审小组将有关精神传达给学生并严格按指定名额组织学生申报。

2. 学生材料提交

学院确定拟获评名单前暂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

①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附件1),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奖申请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参考附件4样表及填写说明,表中所有字段需严格按照样表及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否则可能导致信息无法导入系统;

②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附件2),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奖申请书”;

③ 《2022-202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奖汇总表” ;

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19日17:00前发送至zysw@sjtu.edu.cn;

3. 申请材料审核

9月20-22日,院系评审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各专业、各年级人数、学生本人综合情况进行决定。

4. 学院公示时间

9月22日后,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获奖名单报学生处。

10月20日前,学生处审核材料,组织召开校级奖助学金领导小组评审会并将名单进行校级公示。

咨询邮箱:zysw@sjtu.edu.cn, 咨询请注明学生姓名、班级、学号、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姓名+国家奖学金咨询”。

附件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xlsx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书》.docx

附件3:《2022-202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版样表)及填表说明.pdf



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

2023年9月13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