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 阅读次数:7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读本科生,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致远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情况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2020-2021学年致远学院可分配名额共3个。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

二、 申请范围

致远学院2018、2019、2020级理科荣誉计划在库困难生。

三、 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6)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四、 评选方式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院系评审小组负责评审,综合考虑各年级、各专业人数、学生本人综合情况进行决定。

评审小组组成:院党委或总支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主管帮困的思政教师等;评审小组将有关精神传达给学生并严格按指定名额组织学生申报,由院系评审小组审核后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审核后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经校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央主管部门批复。

五、 评选流程

1. 材料提交

(1) 电子版材料

①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励申请表”;

申请表请务必参照附件4样表填写,审批表中院系意见请勿修改,其余除签名外所有内容电子输入填写;

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附件2),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励申请书”;

③ 《2020-2021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励汇总表”;

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24日18:00前发送至zysw@sjtu.edu.cn;

(2) 纸质版材料

①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手写签名;

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24日18:00前交至理科群楼6号楼2楼209室石楠、赵鑫阳老师处。

2.咨询邮箱:zysw@sjtu.edu.cn,咨询请注明学生姓名、班级、学号、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咨询”。

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docx

附件3.2020-2021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x

附件4.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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