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致远学院2019-2020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阅读次数:5

为激励我院本科生全面发展,根据《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沪教委学〔2020〕43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致远学院2019-2020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情况

上海市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8000元,2019-2020学年致远学院可分配名额共1个。同一学年内,上海市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

二、申请范围

致远学院2017、2018、2019级理科荣誉计划全体在册学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含10%)。

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但在前30%(含30%),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同时,需要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具体如下: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四、评选流程

1.院系评审小组确定

评审小组组成:教学副院长(副系主任)、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人)、思政教师、教务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评审小组将有关精神传达给学生并严格按指定名额组织学生申报。

2.学生线上申请

9月29日17:00前,学生进行在线申请(见附件),完成线上申请后,请发送主题为“姓名+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完成”的邮件至zysw@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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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10月15日,学院组织评审,综合考虑各专业、各年级人数,以及学生本人综合情况进行决定,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咨询邮箱:zysw@sjtu.edu.cn, 咨询请注明学生姓名、班级、学号、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姓名+上海市奖学金咨询”。


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

2020年9月28日

附件3.学生线上申请上海市奖学金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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