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致远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阅读次数:6
       为激励我院本科生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联合发布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致远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情况
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8000元,2019-2020学年致远学院可分配名额共14个。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
二、 申请范围
致远学院2017、2018、2019级理科荣誉计划全体在册学生。
三、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含10%)。
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但在前30%(含30%),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同时,需要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具体如下: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四、 评选流程
1. 院系评审小组确定
评审小组组成:教学副院长(副系主任)、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人)、思政教师、教务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评审小组将有关精神传达给学生并严格按指定名额组织学生申报。
2. 学生材料提交
(1) 电子版材料
①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奖审批表”;
 审批表请务必参照附件4样表填写,审批表中院系意见请留空,其余除签名外所有内容电子输入填写;
②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附件2),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奖申请书”;
 ③ 《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奖申请表”;
 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21日18:00前发送至zysw@sjtu.edu.cn;
(2) 纸质版材料
①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手写签名;
② 《国家奖学金申请书》,手写签名。
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21日18:00前交至理科群楼6号楼2楼209室赵鑫阳老师处。
 3. 9月21-25日,院系评审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各专业、各年级人数,以及学生本人综合情况进行决定。
 4. 公示时间: 9月25日至9月28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公示截止日期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操作时间为准。
咨询邮箱:zysw@sjtu.edu.cn, 咨询请注明学生姓名、班级、学号、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姓名+国家奖学金咨询”。

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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