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向对象
原先不在库,但需要新申请的老生;原先在库,但需要调整困难等级的老生。
已经通过认定的在库老生(系统显示全部审核通过)无需再次申请。
二、 申请流程
2.1 填写申请问卷
有申请意向的同学请于5月5日中午12:00前填写下方问卷,学院将与申请同学进行初步沟通,帮助同学们更好的进行申请。
问卷链接:http://xa4iohr342hf6nv9.mikecrm.com/ZgzmD7d
2.2 提交申请材料
4月26日凌晨0:01 - 5月8日晚11:59,同学可登陆“我的数字交大”http://my.sjtu.edu.cn/,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的网上申请,请使用个人jaccount账号登录申请。网上申请提交后,请下载申请表并打印(双面打印),由学生亲笔手写承诺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院系学工办。
困难生申请操作指南参见《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填报指南》。
2.3 院系审核
4月26日—5月14日。院系老师审核学生提供信息是否属实。
对于家庭经济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同学,将退回本人进行修改,学生修改完成后可再次提交申请。
2.4 校级终审
5月15日—5月17日。学生事务中心将对照纸质版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审核完毕后,学生可以在我的数字交大网站上查询审核结果。
2.5 咨询邮箱:zysw@sjtu.edu.cn, 咨询时请注明学生姓名、班级、学号、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咨询”。
三、 注意事项
3.1 通过困难生认定才可在春季学期申请助学金,请同学认真对待,网上申请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进行申请。对于填写信息不诚信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学生手册进行处理。
3.2 今年申报工作取消认定表第三方盖章,改为学生个人承诺。
附件材料同样取消第三方盖章,只需要学生提供现有的证明材料,如病历、住院单、工资条等。
若家庭类型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则只需提供相关证件照片或复印件,其他材料免于提供。
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
2019年4月29日
2018-2019学年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