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国务院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是面向优秀本科生的国家级最高荣誉,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申请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年度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教育部、财政部确定,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将在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给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上海市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是由上海市政府设立的,为激励本市所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校学生。
上海市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申请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年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的奖励名额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确定,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不可兼得。
校优秀奖学金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发我校在读本科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我校特设立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奖学金。
校优秀奖学金共分A、B、C三个等级,是目前我校奖学金中覆盖面最广、总奖金金额最高的奖学金。自11级及其以后,本科生优秀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原则是, A、B、C等优秀奖学金名额分别占院(系)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10%、20%的比例。校优秀奖学金A等、B等、C等奖学金的金额分别为1500元、1000、500元,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评审。
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是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相关协议,捐助设立的。专项奖学金的奖励对象由捐助方指定,获奖要求也由捐助方规定,通常不同奖项的要求不同,但一般都要求学生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专项奖学金的各个奖项奖金额度不等,由捐赠方设定,或由学校按照具体情况权衡决定。
“致远杰出学生奖学金”
“致远杰出学生奖学金”设立于2012年4月,由上海交通大学杰出校友沈南鹏先生捐赠,旨在激发致远学子的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风,培养具有全局眼光和扎实基础的创新型人才;促进致远学院作为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验基地的建设,为学生提供交叉创新的精英教育,造就引领未来的科技领袖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致远杰出学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致远学院三年级和毕业班的最具有科研潜力的优秀学生,每年12个名额,每个名额3万元/年。 “致远杰出学生奖学金”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审,评审工作由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
“凯原励志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廖凯原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凯原励志奖学金”。
致远学院“凯原励志奖学金”旨在增强致远学院学生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学术精神,支持科技创新,褒奖自强自立,鼓励求学钻研,弘扬正义诚信,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学院文化建设。培养具有全局眼光和扎实基础的创新型人才;促进致远学院作为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验基地的建设,为学生提供交叉创新的精英教育,造就引领未来的科技领袖。
“凯原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人应为致远学院在册全日制本科生,每位“凯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每年奖励一万两千五百元人民币。“凯原励志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审,获奖学生不再参加当年秋季专项奖学金的评审,但支付学费和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助学金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