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学年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7 阅读次数:5

为弘扬红十字精神、体现红十字宗旨,上海市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基金中设立了青少年助医专项,向遭遇重大疾病的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提供人道关怀。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受助对象必须具备上海学籍,为在校、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遭遇重大疾病且自愿接受本项目救助(精神类疾病也可申请)。

二、申报时间

请有需要的同学在9月29日(含)17:00前与年级思政反馈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助医名额和标准

由多方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并按照疾病程度和困难状况排序,根据“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专项资金募集总量分配名额,并分别确定5000元/人、3500元/人和2000元/人的三类标准。

四、助医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上海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青少年助医专项承担。

五、操作流程

(一)材料提交

(1)电子版材料:

①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②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29日(含)17:00前发送至zysw@sjtu.edu.cn;

(2)纸质版材料

①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手写签名;

②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③申请助医对象提供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报告、相关检查报告、费用账单等复印件;

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29日(含)17:00前交至理科群楼6号楼2楼209室赵鑫阳老师处。

(二)本次申报使用“上海市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系统”,后续需完成网上系统的申请信息录入及审核工作(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另发)。

(三)确认助医对象

上海市红十字会将于10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助医申请的评审,确定助医对象,并将意见反馈各高校红十字会。

(四)注意事项

(1)受助对象必须符合本通知“受助对象和条件”规定,且本人病情已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并已产生相关治疗费用;

(2)受助对象须从未享受过“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的救助。


联系人:校红十字会 王平 66712




上海交通大学红十字会

                                     2020年9月


附件1: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上海市红十字会高校学生助医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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